射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
2016-02-01 17:35:00  来源:

  射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8日在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正胜 

  2015年检察工作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服务经济发展 

  自觉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按照县党代会部署要求认真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快速发展、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优质服务。 

  维护经济秩序。积极为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保驾护航,依法办理侵犯企业权益、妨害企业发展案件716人,快捕快诉徐某某等人挪用韩资企业250余万元资金案、尤某挪用国有企业70万元资金案。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查起诉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744人,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扎实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活动,健全检企常态化联系机制,深入开展挂钩服务,细致提供法律咨询,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与合德镇其林村等村居开展结对共建,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 

  保护生态文明。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滥伐林木等犯罪案件线索6条,公安机关已立案4件。快速办理全县首例环境污染案,依法批捕2名犯罪嫌疑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畜禽养殖污染水资源案,迅速调查核实,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和群众合法权益保护。与县边防大队签署《加强军检协作、共建绿色边防的实施意见》,强化对保护区范围内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环境污染等犯罪的打击,加大沿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参与社会治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机制,联合政府法制办对15家成员单位“两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调阅行政处罚卷宗1260册,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72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4件。与四家行政执法单位会签《关于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选派36名干警兼任村居法治副书记、副主任,立足检察职能,促进基层法治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电视专栏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法律资讯,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按照“依法受理、依法分流、依法处置、依法终结”的要求,受理各类来信来访403件次,全部做到依法、规范、及时处置,涉检信访工作继续保持良好态势,相关工作受到省市检察院肯定。 

  二、突出平安建设,全力促进和谐稳定 

  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19722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2313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41694人,经审查决定提起公诉530664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47人。 

  严厉打击严重犯罪。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涉恶涉毒等严重刑事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对仇某某等故意杀人案、黄某在居民密集区故意点燃液化气引发爆炸案、程某某等人寻衅滋事、强奸未成年人案、刁某某猥亵多名儿童案,指定专人,从严审查,从快办结,有力震慑了犯罪。加大对盗窃车辆、家禽家畜等多发性、侵财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办理此类案件86115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禁毒”专项行动,共审查起诉涉毒犯罪案件7374人。会同公安机关制定出台《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提前介入实施细则》,提前预审查刑事案件204件,逐案提出证据补强意见,办案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慎用逮捕强制措施,慎重审查起诉,全年共决定不批准逮捕30人,决定不起诉4人,提出从轻处理意见68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逮捕必要性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审慎作出处理决定。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诉讼9人次,安排亲情会见15人次,实施各类帮教13人次,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4场次,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促成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1416人,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深化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推行领导班子轮流接访、联合接访等措施,全年无重大涉检信访或赴省进京访。常态化开展每案评估、大案预警、带案下访等司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对26件案件提出风险预警。积极推行释法说理机制,对拟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从情、理、法等多角度,加强释法说理和情绪疏导,力争案结事了人和。救助特困刑事被害人16人次,发放救助金4万余元,召开全市检察机关首场司法救助专题新闻发布会,工作经验受到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并被《检察日报》、《新华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控申接待室连续四轮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控告申诉检察科被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 

  三、坚持惩防并举,全力营造清廉环境 

  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2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14人,渎职侵权案件57人。 

  突出重点,着力提升办案规模。坚持查办大案要案,办理科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33人,大案率100%。集中精力查办农村“改厕”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8人,教育领域案件33人,依法立案查办盐城市商务局招商处原处长沈某受贿案件。针对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查办国家专项补贴资金领域渎职案件11人,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监管领域案件22人,工商行政监管领域案件24。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立足源头,着力提升预防实效。结合职务犯罪查办工作实际,主动为县委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建言献策,年度职务犯罪惩防综合报告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开展预防调查3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6份,开展警示教育、预防宣传19场次,组织案例分析8次。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先后到新坍镇、县委党校等镇区、机关单位开展预防宣讲活动,受教育面达1000余人次。受理相关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506 次。主动拓宽预防的思路举措,联合县邮政公司启动我县“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由干警自编自导自拍的预防微电影《增值的红包》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奖。 

  完善机制,着力提升办案规范。坚持职务犯罪要案报告制度,正确把握办案的时机和节奏,注重维护发案单位的正常秩序。落实侦查一体化办案要求,根据上级院侦查指挥中心统一部署,联动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加强智慧反贪建设,提高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水平,采集侦查基础信息961554条,运用测谎、电子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服务办案,助推案件高效办结。从严规范侦查行为,对讯问实行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依法及时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主动公开案件信息,畅通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的渠道,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职务犯罪“七种情形”告知17件次,连续多年办案安全无事故。 

  四、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强化监督意识,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果。 

  进一步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扎实做好侦查活动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份,监督立案1件,追诉1人。开展刑拘未报捕、未移送起诉案件专项检查,评查案件75件,对发现的问题均及时督促侦查机关予以整改。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3件,抗诉后改判1件。会同法院出台《刑事案件庭审双向评议机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出庭支持公诉水平,加强相互制约与配合。 

  进一步强化民行诉讼监督。积极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联合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办理虚假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件,发现并移送刑事案件线索12人。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耐心做好申诉人服判息诉工作,全年共息诉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4份,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加大执行案件监督力度,与法院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发出执行类检察建议8件。  

  进一步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4件,提出变更意见2件被采纳,相关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强化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执行的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对4起强制医疗案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构建嵌入式社区矫正监督机制,实行机构嵌入、信息嵌入、流程嵌入,确保监督不留死角,共建议对9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收监,已收监7人,位居全市前列。 

  五、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提升队伍素能 

  坚持把检察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思想引领,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有序部署推进,着力解决检察队伍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干警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打造学习型检察院,开展“学社研讨”、“射检讲坛”、“公诉论坛”等活动19场次,组织干警参加省级以上培训159人次,4名干警被聘为高校兼职教授,1名干警获评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并被市检察院记三等功,1名干警先后被表彰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最美法治人物”,另有21人次受到各级各类表彰。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出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列举出36项重点任务,先后排查各类案件1239件,努力做到重点问题重点整改、常见问题常态整改、一般问题立即整改,相关做法多次受到上级院肯定。强化干警规范司法理念养成,通过编发《检察纪律文件汇编》,修定《检察人员瑕疵案件责任追究规定》,组织签订《检察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承诺书》,撰写心得体会,组织知识竞赛等形式,教育引导干警把规范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程度。 

  加强管理科学化建设。先后修订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不断提升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水平。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院党组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对重点岗位、司法办案关键环节进行定点监察,突出加强对司法一线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强化机关内部管理,院领导每周带队督察各部门工作状态和工作环境,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纪律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察,确保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健全接受外部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联络月”等活动,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公开法律文书458份、案件程序性信息852条、重要案件信息50条。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开阔,载体还需进一步丰富;二是司法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办案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三是检察干警的素质能力与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极个别检察干警身上还存在纪律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等等。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根据县党代会和市检察院的部署要求,2016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奋力开创射阳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实现后发再起提供有力检察保障。我们的措施是: 

  一是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主线,着力保稳定促发展。主动适应射阳实现“九个新突破”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见》,始终与地方经济发展同频共振。扎实开展惠农扶贫、民生保障、工程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查办专项行动,全力保障国有资金安全和群众利益;严厉打击损害企业权益、影响企业发展刑事案件,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领域专项行动,为打造“天蓝地绿水清气净”宜居环境作出更大贡献;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和手段,依法化解伴随经济转型升级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  

  二是坚持以司法办案为核心,着力强规范提质效。狠抓司法办案不动摇,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司法工作基本规范,做到每一个办案环节都符合法律规范要求;不断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检察工作均衡发展、全面进位;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 

  三是坚持以检察改革为契机,着力建机制激活力。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办案组织,完善司法责任制,施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切实把好“入口、消化、出口”三道关口,继续保持涉检信访工作良好态势。丰富人民监督员改革内涵,强化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改革,稳步扩大公开范围,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四是坚持以队伍建设为重点,着力转作风强素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努力在全院弘扬实干创业的浓厚氛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通过轮岗交流、诉辩对抗、庭审观摩、文书竞赛等多种手段,开展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县党代会和本次大会精神,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开拓进取,履职尽责,不断谱写射阳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为推动我县后发再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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