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河南:人大代表为未检工作建言献策
2022-06-29 09:54:00  来源:检察日报

  “希望检察机关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强制报告制度实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强力保护”“我们学校愿同检察机关携手,更多关注孩子的成长环境,唤醒‘缺位’家长……”5月26日,“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河南省检察院开展“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连线3名教育界人大代表,听取他们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共同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校内校外双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市上街区实验小学校长沙宝琴认为,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兴则国家兴,“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话题,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在办理相关案件的同时,还应当切实承担起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的职责。”

  沙宝琴在履职中了解到,近年来,河南省三级检察机关围绕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家庭暴力等主题,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检察官们通过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家长课堂、线上普法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们讲法、释法,帮助家长们树立“依法带娃”的理念。“深入开展这些丰富多彩、有针对性的活动,增强了师生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孩子们的自我保护能力。”沙宝琴介绍,以郑州为例,近年来不少基层检察院立足办案,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厅、小旅店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建章立制,进一步净化学校周边环境,推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向纵深发展。

  连线中,沙宝琴希望,河南省三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温馨、安全的社会环境,同时也要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让更多公众了解、支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构建起社会支持体系

  “河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出了新成绩,实现了新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新乡市第一中学教师赵鸿涛说。

  作为来自教育一线的代表,与检察官谈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赵鸿涛首先想到的就是“小荷”。2017年,新乡市检察院牵头十几家职能单位和社会组织成立“小荷”青少年维权中心,集未成年人司法办案、观护帮教、权益保障、普法宣传、少年司法理论研究为一体,成为最高检和共青团中央发布的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如今,新乡市已有60余个“小荷”工作室,“小荷”已成为新乡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靓丽名片。

  赵鸿涛在连线中表示,去年,新修订的“两法”正式实施,强制报告制度第一次被写进法律,她感触很深。因为自2018年以来,新乡市检察院先后印发两版强制报告制度内容的海报,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张贴,包括她工作的单位,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关注。

  “强制报告制度入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更加坚强有力。我会持续关注河南未检、新乡未检工作动态,和‘小荷’一起共同为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河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她表示。

  “督促监护令”唤醒“缺位”家长

  “今年3月上旬,我作为省人大代表,有幸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对信阳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调研。”连线时,河南省人大代表、信阳市胜利路学校校长吴黎霞开门见山,从自己的履职情况谈起。

  吴黎霞在调研中了解到,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检察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通过办理个案梳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暴露出的普遍性问题,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预防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高质量推进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

  吴黎霞说,这次调研让她了解到一个新名词——“督促监护令”。“这是检察机关向存在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等情形的监护人发出的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我也关注到,某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中,向其家长制发了‘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改变教育理念和方式,不仅挽救了孩子,还改善了亲子关系。该案被最高检、全国妇联评为典型案例,效果很好。”

  “今后,我们学校愿同检察机关携手,更多关注孩子的成长环境,唤醒‘缺位’家长,引导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道防线。”吴黎霞最后表示。

  编辑:刘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