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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N”破解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难题
2023-11-24 18:10: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韦磊 通讯员李豪 翁绮琳 张菲菲)“你们看看,这孩子的笑容多灿烂啊,他最近经常参加社区志愿活动,逗得老年人可开心了。”近日,广东省肇庆市骄阳社工服务中心的社工拿着未成年人小峰(化名)的照片给该市检察院检察官看。

  照片中笑容灿烂的小峰曾参与一起抢劫案。2022年11月12日凌晨,15周岁的小峰受他人指使,伙同他人使用暴力在国道上抢夺摩托车。在审查逮捕阶段,肇庆市检察院检察官认定小峰系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认罪态度较好,遂依法对小峰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在社会调查中,检察官发现小峰存在初中辍学、家长教育方式不当、长期与社会不良人员为伴等情况。此外,他还曾因盗窃行为被公安机关训诫。

  为帮助小峰彻底改掉恶习,经其监护人同意,肇庆市检察院将其送至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走进专门学校召开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不公开听证会,后依法对小峰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进入专门学校后,小峰将自己的一头黄发剪成“小平头”,每天规律作息,认真参与军事化训练以及思想道德、心理健康等课程。今年9月14日,在专门学校及社工组织的帮教下,小峰顺利结束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和初中学业。

  与专门学校共建“‘肇’亮未来”法治关爱基地,与肇庆中杰鞋厂、封开县腾飞职业培训学校等企业建立4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培育成立全市首个司法社工组织“骄阳社工服务中心”……依托专门学校和社工组织共同对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是肇庆市检察机关开展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肇庆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检察+政府”“检察+社会”“检察+社工”“检察+检察”的多维模式开展观护帮教,破解矫治难题。肇庆市检察院与团市委签订《关于构建肇庆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组建“正义护苗队”,加强法治宣传、心理辅导、跟踪教育;会同妇联、关工委等单位,推动建设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基地;积极探索跨区域融合发展,以共商共建形式,携手解决异地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监管难、成本高、效果差等难题。

  编辑:刘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