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我带领我院巡田工作组深入辖区开展机动巡田工作。在郁郁葱葱的农田之间,一圈铁皮围挡很突兀地映入眼帘。就在围挡的外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标识牌矗立着,与铁皮围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围挡里究竟是啥?为啥要圈起来?我们立即上前查看。“吕检,这铁皮封得太严实了,只有紧贴地面的部分有个缝隙。”为了一探究竟,随行检察官梁鹏干脆趴在了田垄上。
透过缝隙,梁鹏看到铁皮围挡内部是由大量砾石铺垫而成的地基,大约有两米高,四周除了铁皮,还有铁丝网严严实实地围挡着。这个“神秘”场院内有多处钢结构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铁皮围挡外,近在咫尺的玉米苗已近30公分高。听了梁鹏的描述,我不禁想起去年办理的一起违法占用耕地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就是采取这样的方式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活动。难不成这场院也是违法占地?“梁鹏,你现在就联系属地政府,让他们有关人员都到现场,咱们现场办公,今天务必把这件事弄清楚!”看到好好的农田被圈占,作为我院巡田工作第一责任人,我心里有点儿着急。
10分钟后,在辖区一名分管副镇长的带领下,十几名执法人员来到了现场。在执法人员的指挥调度下,场院负责人来到现场并打开大门。仔细一看,院内有4台车和钢结构厂房、临时铁皮房屋等建筑物,场地是沙土地面,硬化已经比较严重。我们深入了解后得知,该场院系吉林省某饲料公司于2011年7月从当地村委会承包后用于厂房扩建的,后期因资金不足仅对土地进行平整,同时搭建了钢结构厂房等建筑物。
被问及此处土地有无用地审批手续时,相关人员支支吾吾,似乎有难言之隐。考虑到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违法搭建的行为涉嫌违法占用土地,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标准,我提醒公益诉讼检察官对该案可能涉及的行政机关不作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依法调查发现,涉案公司在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硬化耕地私自搭建厂房等建筑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自然资源部门卫星遥感拍摄,涉案公司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共4.78亩。6月27日,我院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依法履职,保护黑土耕地。
7月3日,我对该案进行了电话回访,同时到现场踏查,查明涉案基本农田上的铁皮围挡和厂房、铁皮房屋等建筑物均已拆除完毕。接下来,属地政府将对圈占的土地复耕复垦情况进行持续跟进,确保涉案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
为更好地保护吉林黑土地,我们将持续跟进监督涉案土地复耕复垦情况,并以此案为突破口,对辖区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摸底式排查,将检察长巡田工作落在田间地头,落在每一寸黑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