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朱雷)近日,黑龙江省甘南县检察院依法就履职中发现的校车安全问题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依法向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疏堵结合开展校车规范治理工作,优化配合加强日常监管,形成保障校车运营安全合力。
2023年7月,甘南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校车司机在校车上强制猥亵学生的刑事案件,其中暴露出的校车安全问题引起检察机关的高度关注。甘南县检察院立即部署开展校车安全专项监督行动,第一时间对当地校车安全运营情况展开调查。经初步调查,甘南县检察院发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别在校车运营的审批许可、监督管理方面负有相应职责,各自掌握了大量校车运营的数据信息,但部门之间掌握信息不同步,导致在监管过程中易出现监管盲区。
甘南县检察院通过收集数据、明确筛选指标、比对交互数据,累计筛查出4名驾驶人不具有校车驾驶资格。经过实地调查,检察官发现调查结果与大数据对比筛查发现的问题相符。
对此,甘南县检察院依法向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针对校车安全隐患问题提出了3条建议,涵盖校车软硬件要求、校车使用规范、校车司机和随车老师职责等内容,并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将相关案件情况和检察建议内容以书面文件形式下发到辖区所有配备校车的学校。
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开展联合专项治理。目前,无校车驾驶资格的司机被全部替换,发生变动的驾驶人均依法进行了变更许可登记。同时,甘南县检察院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甘南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合力拧紧校车运营“安全阀”,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