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驻河南信阳陆军某部代表来到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反馈被侵占的部队土地整改情况,并感谢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
今年3月1日,驻河南信阳陆军某部代表来到平桥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村民高某长年侵占部队的土地,还在土地上建设油库。多年来,部队一直与高某进行沟通协调,而高某态度强硬,拒绝沟通。无奈之下,部队决定起诉高某,但考虑到双方纠纷存在时间跨度长、当事人抗拒、核心证据涉密等诸多困难,希望检察机关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在接待过程中,检察官得知,1960年初,该部队与某村签订土地征用协议,协议约定该部队征用某村部分土地。1989年10月,为避免土地权属不清,双方协议对征用土地范围进行细化确认并重新测绘,制作了图号“界3”的地界图,某村村民委员会在图纸上盖章认可。1998年,村民高某称其与该部队时任领导签订租赁合同,进而在军用站台北侧修建油库。事后,该部队认为油库占用了军用土地,扰乱了部队备战,还存在泄露军事秘密的极大风险,应予以拆除,遂多次与高某进行沟通,而高某置之不理,且未能提供租赁合同。了解上述情况后,平桥区检察院决定立案。
案件受理后,检察官从维护国防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统筹开展工作。检察官在部队人员的陪同下开展实地调查,查看了涉案土地边界范围、军用站台、油库位置,最终查明涉案油库确系违章建筑。检察官认为高某的侵权行为扰乱了部队的建设和备战,损害国防和军事利益。部队多次与高某进行沟通,高某拒不返还侵占的军用土地,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油库应当予以拆除。
为有效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平桥区检察院制定支持起诉方案,协助陆军某部及时收集证据材料、转化涉密证据,指导部队明确诉讼请求,围绕争议焦点制定出庭应诉预案。检察官还主动找到高某释法说理,告知其在部队土地上违章建设的严重后果。
3月15日,平桥区检察院依法向平桥区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建议法院判决高某返还侵占部队的土地,并限期拆除侵占部队土地建设的油库、房屋等设施。3月26日,平桥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支持起诉意见并作出判决。目前,高某已将违建的油库和房屋进行拆除,并对侵占的土地予以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