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富宁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文静等人再次来到田蓬镇木卓村委会张家村小组的田间地头,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整改情况进行跟进回访。在金黄的油菜花海中,村民露出满意笑容:“你们去年调查完,很快就有施工队来把原来狭窄的涵洞扩宽抬高,积水不会再倒灌到家里了。问题解决了!”
2024年7月,富宁县检察院根据云南省检察院交办的案件线索,对富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开展调查。在该院分管副检察长的带领下,公益诉讼办案组走访了9个乡镇29个村,对该县2019年以来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实地勘查。
“沟渠拓宽了,低矮狭窄的旧涵洞却没有改,一到雨季积水就会倒灌到家中,家里的东西都泡坏了。”在田蓬镇木卓村委会张家村小组,有村民向检察官诉苦。检察官了解到,部分已交付的高标准农田存在管护不到位的情况:一些机耕路宽度不足,有的因自然损毁或人为因素被掩埋,通行受阻,影响农业机械化作业;部分沟渠堵塞,导致农田灌溉与排水不畅,降低了农田抵御旱涝灾害的能力;个别涵洞设计和建设存在缺陷,每逢强降雨,积水便倒灌至周边农户家中,给群众生活带来困扰;部分工程完工后,占用的耕地未及时恢复原状,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与不合理利用。此外,检察官发现有部分农户使用农药后随意丢弃包装袋,造成环境污染隐患。
“多数都是项目交付后的管护问题,致使高标准农田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针对这些问题,富宁县检察院于2024年8月7日依法立案。为推动问题有效解决,10月15日,该院组织召开磋商会,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县农科局负责人及部分村委会代表共同参与。会上,检察官通报了调查情况,各方围绕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落实、问题整改措施等进行充分交流讨论。最终,大家达成共识,由该县农科局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规范,加强对已交付项目的后续跟踪督促,切实做好管护工作。对占用农用地未恢复的,该局要督促限期恢复原状;对设计不合理之处,该局要督促及时进行优化改进。同时,该局要强化农药使用后的监管,规范农药包装袋等废弃物的回收处理,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会后,富宁县农科局制定了《富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行政公益诉讼认定问题整改方案》并下发至各乡镇进行整改。该院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2024年11月,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富宁县农科局共清理塌方机耕路23条,修复受损沟渠62条,完成2个老涵洞的改造工程,并组织开展2场次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现场培训会,切实提高了农户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