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通过“云听证”开展了一场跨越千里的和解工作。
郭某是一名年轻的电商创业者。2022年3月,一心想着通过网络直播“赚大钱”的他未经市场调研即向黄某租赁了约200平方米的厂房,租期一年,先支付了一个季度的房租。郭某未曾想到,不到半月,他的生意就很难做下去了。迫于经济压力,他只好与黄某协商提前退租。2022年4月8日,黄某同意退还郭某一个半月的租金,后黄某转账给郭某部分钱款,并承诺剩余钱款过几天退还。
“2022年4月11日,我去厂房拿网络设备时,发现黄某把厂房内的一间隔间租给别人使用,而且他只退给了我一小部分租金,整个协商过程他一直在拖延,态度非常不好。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我要求他退还给我两个半月的房租。”2022年5月,郭某气愤地将黄某起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认定合同已于4月8日解除,黄某应退还郭某剩余部分租金。
2022年8月,郭某以黄某在租赁期间擅自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为由,向慈溪市检察院申请对该案生效裁判进行监督。审查过程中,一方说合同已于4月8日解除,退还一个半月租金足以弥补对方损失;另一方说一个半月租金未完全支付,合同尚未解除,应足额支付两个半月的租金损失。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
为了彻底化解矛盾,办案检察官想到用听证的方式查清案件真实情况,全面听取各方意见。由于黄某当时回乡探亲,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到达听证现场,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该案采取“云听证”方式举行,黄某在线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围绕“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时间”这一争议焦点展开充分辩论,三名听证员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提出客观中立的意见,并对双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息诉和解工作。
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云听证”,在检察官和听证员的耐心劝导下,郭某和黄某均表示愿意和解,但对和解金额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听证会后,办案检察官继续开展“背对背”电话促和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黄某按照民事判决书支付郭某剩余部分房租,并通过转账方式履行。
至此,该案症结终于解开了。收到黄某的转账后,郭某主动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撤回监督申请书,并表示今后不再申诉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