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射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射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交流中心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射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交流中心装修工程
二、建设地点:射阳县人民检察院综合楼一层
三、项目概况:对射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交流中心进行装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项目最高限价为296745.7元,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质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9日8时30分--2020年10月13日17时00分00秒(工作时间)。
2、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传真购买等其它方式。
3、方式:投标人须在本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将①《采购文件购买确认函》(见下方附件);②供应商资质材料;③采购文件购买费支付证明(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YCGXZBDL@163.COM)。
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开户名: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迎宾支行,账号:522268601500)。
5、其他有关事项:
中标单位承担已完成工程量的价款,具体金额以审计为准。
请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10月14日上午8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上午9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射阳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西路66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4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射阳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西路66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
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贰份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投标人资质材料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响应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响应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射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夏正龙
电话:18862066186
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金凤
电话:18921860026
射阳县人民检察院
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
附件:《采购文件购买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