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陈多 张唤)“感谢检察机关帮助我们追回损失。”近日,在湖北省钟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一起涉企盗窃案的退赃现场,两家被害企业代表对检察官表达谢意。据悉,该案经检察官多次释法说理,最终促使法律意识淡薄、无退赔意愿的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挽回了被害企业全部损失。
2022年5月,犯罪嫌疑人黄某、谢某先后两次前往钟祥市磷矿镇某码头,偷盗吊机电缆线;三次翻墙进入钟祥市陈庙村某仓库,将仓库内塔吊设备电缆线剪断偷走,给两家被害企业造成6.2万余元损失。5月27日,黄某、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9月22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至钟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审查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发现涉案赃物经处理后已被卖给废品收购站,导致侦查机关认定盗窃金额的证据薄弱。检察官发现该风险点后,第一时间向犯罪嫌疑人固定了相关证据。
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后,发现两家被害企业为集体企业和民营企业,除了依法审慎办案外,追赃挽损、堵住漏洞对企业来说十分重要,而两名犯罪嫌疑人拒绝退赔损失,两家被害企业负责人因此要求严惩犯罪嫌疑人。
为切实帮助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承办检察官多次找到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一方面深入宣讲法律知识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另一方面通过鲜活的案例阐释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的积极法律效果,帮助犯罪嫌疑人打消思想顾虑,引导其主动认罪认罚、退赃退赔。
经过检察官的耐心劝导,犯罪嫌疑人终于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不仅对被害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会让自己背负更重的法律负担,最终表示愿意认罪、悔罪,努力弥补被害企业损失。
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来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为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主力军,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应当主动担当作为,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在此案中,钟祥市检察院积极贯彻能动检察理念,坚持检察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一诉了之。检察官把释法说理工作贯穿办案始终,从法、理、情等角度多次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沟通,积极引导其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既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又助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