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射阳县检察院持续强化《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落实落细,以内容全覆盖、监控全留痕、问题全整改的全方位案件流程监控,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坚持监控内容全覆盖。按照监控类别,将案件受理、涉案财物、文书制作使用、办案期限、办案风险评估、案件信息公开等全部监控内容细化分解,明确案件流程监控的职责分工,业务部门负责预警提醒,案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最终形成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案件流程全监控模式。
做到监控工作全留痕。建立健全流程监控日志及台账,明确具体负责人,分门别类详细记录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情况。对监控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案管部门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内建立流程监控案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口头提示或书面监控,情节严重的报告检察长并移送检务督察部门。
确保监控问题全整改。建立案件流程监控日巡查、周预警、月催办、季通报机制。每日对系统内业务流程运行情况进行巡查,从案件受理到办结,全程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即时提醒、落实整改;每周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期限即将届满案件进行预警,确保办案不超期;每月对取保候审期限较长、法院超期未判决等案件进行催办;每季对流程监控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剖析问题根源,并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