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3-06-30 11:17: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666人;不捕1162人,不捕率19.94%。共决定起诉20028人,不起诉4086人,不诉率16.94%。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2.83%;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4.66%;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7.04%。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2477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130件,占监督数的86.0%。

  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809件次,监督采纳率99.94%。

  3. 刑事抗诉。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59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45件,占审结总数的86.54%。

  4.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36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34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监督意见658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127人;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82件。

  (五)办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5人。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04件,提出监督意见195件,其中提出抗诉1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84件。抗诉改变率100%,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24.45%。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36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19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191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1814件,支持起诉1536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150件。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02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采纳2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9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83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3年1至3月,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485件。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62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366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1996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以诉前程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59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79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85.82%。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9人,不捕99人,不捕率为45.41%,高于总体刑事犯罪25.47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408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70人,不起诉390人,不诉率59.09%,高于总体刑事犯罪42.15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378人,占审结数的55.02%。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531人。

  六、关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

  (一)刑事检察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87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76人和82人。

  (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件,立案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

  七、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5978件;重复信访484件。受理国家赔偿申请10件,决定给予赔偿2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实际救助1293人。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4026件。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394件,占9.79%;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3632件,占90.21%。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自侦案件)2800件;民事、行政检察类724件;公益诉讼检察类476件;案件管理类26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3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79人次。

  编辑:刘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