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射阳县院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统筹协调,全力投身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战,在抓好自身安全的同时,积极做好社会防控、司法办案等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抓好自身防控。强化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范应对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检察长挂帅,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统一行动。运用学习强国视频会议系统3次召开专题会办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市院、县委工作部署,营造全员参与、共战疫情的浓烈氛围。细化责任分工。迅速制定出台《疫情防范工作预案》《做好工作日期间疫情防范工作意见》,对内外部人员管理、重点人员隔离、办公办案场所消毒、防疫物质保障等重要事项,部署到位、责任到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检务督察适时动态监督。实化工作举措。对与疫区人员有接触史干警严格进行隔离观察,对上班干警每日两次测量体温,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对办公办案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加强与上级院和县主管机构的信息沟通上报,确保上级机关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防控。深入基层开展巡查。主动响应县委决策部署,检察长到乡镇开展疫情应对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帮助乡镇协调解决急缺的口罩等防疫物资。组织志愿者到社区开展防疫知识专题宣传,劝导社区群众减少出行、规范使用口罩。严打涉疫刑事案件。认真学习高检院最新出台的文件精神,建立危害疫情防控案件办案绿色通道,发挥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的作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对出现散布传播谣言、拒不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等案件,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强化舆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微博、展板、LED屏等载体,加强对疫情防控动态的通报和科学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每日两次对网络舆情进行动态监测,引导社会公众不惊慌、不退缩、不悲观,稳定情绪,增强信心,积极应战。
三是灵活采取办案方式。加强沟通协调。主动做好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对接,就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受理、移送、办案期限等事项达成共识,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手段,严格控制纸质卷宗、文书接触,全力防范疫情传播,做到抓办案与抓防疫同步进行。加强窗口安全。全面执行高检院疫情防控期间办案相关规定,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律师接待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工作的公告》,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通过微信微博、电话等方式受理律师业务、群众接待工作,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落实”制度。加强监所安全。驻所检察官深入看守所,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强调、再监督,督促监所部门加强卫生消毒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在押人员身体状况监控,以最严的措施、最严的纪律、最严的防控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