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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丽江:“四护”助力打造世界文化旅游名城
2023-01-28 16:31: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呈军 通讯员王波)近日,云南省玉龙县检察院在金沙江支流杵峰河旁边的山坡上选定了一块30亩左右的荒地,被告人蜂某等人将在此进行异地补植复绿。

  “我只是在山上砍了几棵树嘛,哪有你们说得这么严重?”玉龙县检察院在办理蜂某等4人盗伐、滥伐林木刑事案件中发现,蜂某等4人在金沙江流域玉龙县巨甸镇段,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盗伐、滥伐集体林地上的林木227棵,对林地的重点公益林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谁破坏、谁负责、谁治理。”玉龙县检察院根据刑事案件认定的事实,聘请林业主管部门编制了生态修复方案,再由县发改局价格认证中心估算修复费用。据此,该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得到法院判决支持。蜂某等4人除了承担刑事责任,还被判令赔偿生态损害修复费用2.4万余元。考虑到案发地生态自愈能力较强,即便没有采取生态修复措施,也能在较短时间内恢复生态,该院决定由被告人异地补植复绿。

  据悉,该案是丽江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指导办理的。近年来,丽江市检察机关顺势而为,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出“守护金沙江、看护两座山(玉龙雪山、老君山)、保护一湖两海(泸沽湖、程海和拉市海)、管护一座城(丽江古城)”的“四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思路。同时,积极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聚焦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水资源保护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助力把丽江建设成为世界文化旅游名城、乡村振兴示范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2017年7月以来,丽江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61件,立案32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0件;通过办案督促收回国有财产6845.51万元、闲置国有土地243.32亩,追索生态损害赔偿638.82万元。

  编辑:刘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