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淮安11月24日电(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沈金)11月24日上午,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马伟兵、马洪兵二人重大暴力袭警案(本报今年7月18日二版曾作报道)一审宣判。淮安市中级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以马伟兵、马洪兵犯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2月1日,马伟兵、马洪兵二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月6日,马伟兵、马洪兵为抗拒抓捕,持刀暴力袭警,致使两人死亡、一人轻伤。同日,警方将在逃的马伟兵、马洪兵抓获,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
淮安市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该案侦查工作,引导侦查取证。7月16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淮安市检察院审查逮捕。该院成立专门办案组,并于7月17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二人。8月14日,该院依法向淮安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8月27日,淮安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公诉人认为,马伟兵、马洪兵二人缺乏对法律和生命的敬畏,对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毫无悔意,罪大恶极,建议法院对二人以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依法予以严惩。
淮安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伟兵、马洪兵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应当数罪并罚,且被告人马洪兵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两名被告人均有暴力犯罪前科,被抓捕时仍持刀抵抗,庭审时拒不认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人身危险性极大,均属罪行极其严重。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