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正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扣检察工作主题,紧贴法治建设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促进发展和保障民生并重,积极服务经济建设
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找准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注重维护经济发展秩序。加大国有资产保护力度,立案查处危害国有资金安全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快速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6·27”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依法批捕洪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审查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案件16件22人,审查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金融诈骗案件5件10人。对非法集资等受害人较多的案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释法说理和情绪疏导工作,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
全力助推法治社会建设。对群众反响强烈、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召开全县“两法”衔接工作会议,努力就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形成共识。围绕社会关注焦点,认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摸排案件线索10件,移送公安立案侦查9件。扎实开展“和谐村(居)企建设指导员”活动,将检察工作触角延伸至基层村居和企业。开通《黄海检察》电视专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法制宣传。
不断完善服务民生举措。积极参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两盗一骗”等活动,共审查起诉盗窃电动车案件15件17人,入户盗窃案件27件32人。严厉打击农村地区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办理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弱势群体利益刑事案件18件22人。建设集控申举报、案件信息查询、律师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控申接待室连续12年保持“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工作体系,创设涉案未成年人救助基金,并对14名特困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
二、坚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并重,深入推进反腐倡廉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新部署、新要求,努力提升惩治和预防成效。
着力规范办案行为。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严格办案流程,严守法定程序,严防冤假错案。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升级赃物库硬件设施,完善涉案款物监管机制。实行全面全程全部录音录像,认真执行报备和审批制度,严格把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运用,所办案件无撤案、不起诉、延长侦查期限等情况。制定实施《办案安全注意事项26条》,将权利保障贯穿于办案始终,尊重合理诉求,体现人文关怀,先后有两名犯罪嫌疑人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着力拓展办案规模。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类犯罪10件12人,渎职侵权类犯罪3件4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大要案率100%。深入推动侦查“一体化”建设,从蒋某某行贿案入手,挖出1名处级干部受贿线索;对市检察院交由我院办理的一名犯罪嫌疑人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挖出窝串案5件8人,目前市县两级检察院已立案侦查正处职干部1人、正科职干部3人。按照省市检察院部署,扎实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案侦查8件10人,拓展了办案规模。
着力提高预防成效。全年共发出预防建议8份,开展警示教育17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69件,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成立预防职务犯罪“检察长宣讲团”和“青年干警宣讲团”,赴乡镇、机关开展宣讲活动15场次,预防教育面达5000余人。组织召开张某某贪污、卞某某挪用公款案件剖析会,与发案单位一起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共同做好预防工作。由干警自编自导自演的廉政微电影《增值的红包》,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比“优秀奖”。
三、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全力维护社会和谐
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努力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长治久安。
严打犯罪确保稳定。全年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2人,审查起诉601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1人。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涉黑涉毒类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对唐某某等18人利用“法轮功”破坏法律实施案,姜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杨某某杀死2人、重伤1人案,茆某某多次强奸未成年人案等重大案件,指定专人,限时办结,确保打击效果。会同公安机关签署《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实施细则》,预审查案件114件,提出取证意见134条。完善侦、捕、诉沟通衔接机制,通过列席讨论、联席会议、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等方式,统一思想认识,增进工作合力。
宽严相济化解矛盾。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努力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36人,对6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方针,扎实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和感化工作,对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积极促进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相关工作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开展“说理式”执法,向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说明作出决定的理由和依据126件次,听取意见建议,赢得理解信任。
完善机制保障权益。公开法律文书54份、案件信息176条,努力保障诉讼当事人和群众知情权。召开全县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全面听取各方意见,依法建议有关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充分尊重律师执业权利,对律师提出的阅卷、会见、调查取证等申请,均迅速审查,及时回应。会同司法局签订《民行检察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意见》,为困难群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支持。为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规范办案行为,高效完成刑事案件办案工作区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建设现场会在我院召开,相关工作受到省市检察院领导充分肯定。
四、坚持诉讼监督和自身监督并重,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新要求,着力强化对诉讼活动监督和对自身司法活动监督,努力形成促进严格公正司法合力。
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扎实做好侦查活动监督,追捕1人,追诉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制定出台《非法证据、瑕疵证据审查甄别实施细则》,排除非法证据2件次,提出瑕疵证据补强意见35件次。推行侦查质量逐案评议机制,向侦查机关发出反馈意见函118份。成立派驻县交巡警大队检察官办公室和全省首家派驻边防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强化对一线侦查活动的监督和引导。积极开展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完善抗诉工作机制,提请抗诉1件。
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全年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份,息诉和解4件,协助市检察院办案10件。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虚假民事诉讼活动,督促律师签订《防范虚假诉讼承诺书》,工作经验再次被省市检察院转发推广。在监督中凸显民生,以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饮用水源地及其周边环境的整治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破产企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和谐稳定。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发现违法问题3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收监检察建议1份。完善社区矫正动态监管机制,建议对12名矫正对象收监执行,法院作出收监裁定10人。注重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帮助追回办案机关不当扣押财物8.5万元,纠正刑期计算错误12件。督促监管场所提升规范化水平,发出书面检察建议5份,严防监管安全事故。
加强对自身司法活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诉讼监督工作。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做好人民监督员改革试点,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侦查活动7次,开展“七种情形”权利告知谈话9件9人。进一步完善瑕疵案件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强化对办案行为的约束和规范。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重要作用,实现办案流程网上运转、办案活动网上监管、办案质量网上考核,切实加强对自身司法活动的内部监督。
五、坚持提升素质和提优作风并重,努力打造过硬队伍
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为要求,着力强化对检察队伍的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
大力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排查司法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和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举办“宪法日”宣誓、听取专家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促进干警强化职业道德修养,坚定法治理想信念。积极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组织干警参加“国家公祭日”活动,到盐城监狱接受警示教育,激发干警爱国情怀,激励干警勤政廉政。
致力提升履职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着力打造学习型检察院,开展“学社研讨”、“射检讲坛”、“公诉论坛”、“回院述学”等活动29场次,开展“检校共建”活动8次,4名干警被聘为兼职教授,组织干警参加省级以上培训38人次。先后有26名干警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其中,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评为“十佳办案能手”,3名干警分别获评全县“十大优秀青年”、“十佳法治人物”和“优秀法治人物”。
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廉政建设,将廉政知识和纪律作风要求作为办案必提、每月必学、开会必讲、晋职必考的重要内容,及时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引导干警依法依规履职。强化内部管理,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22项,进一步提高管人管事管案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强化检务督察,对办案安全、检容风纪、车辆使用、考勤制度等进行督察118次,编发检务督察通报15期、案件质量评查报告12期。强化队伍管理,有效解决“二线”干部在编不在岗问题,受到省检察院徐安检察长批示肯定。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有: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成效还需进一步深化;惩治腐败的力度、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距离;检察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法律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等等。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检察工作的意义更加重大。新一年,我们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更加自觉地服务法治射阳、平安射阳建设,更加充分地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围绕这一思路,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积极参与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两法”衔接机制建设,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职能,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托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派驻检察室、检务联系点等载体,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用典型案例释法说理,切实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二、主动策应司法改革。健全以法律文书网上公开、重大案件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检务公开机制。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证据裁判原则,完善证据审查甄别机制,坚决排除非法证据。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求,将涉检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切实提高依法治访水平。进一步畅通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将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纳入监督范围,切实增强外部监督。
三、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紧紧围绕上级部署要求,不断突出检察业务中心地位。加大职务犯罪惩防力度,加强与其他执法执纪部门的配合协作,重点查办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着力拓展办案规模,提升办案规范。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新方式新途径,坚决纠正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四、努力提升司法公信。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排查整改在侦查取证、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款物、开展法律监督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在转变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上取得实效。不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引导干警恪守职业道德、坚守职业良知。进一步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党代会和本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为射阳后发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