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射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通知》(射政规发【2021】2号)文件要求,经射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批准同意,以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为依据,对本院部门报废物资进行集中处置。
废旧物品公示见附件
如有采购意向,请有意向的采购者与12月10前将竞价价格报送至我院,将先采用公开竞价出售,如无竞价者,剩余资产将报废处理。办公用品联系人:顾浩,联系电话:0515-82392066;电子技术产品联系人:刘文林,联系电话:0515-82392005。
根据《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射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通知》(射政规发【2021】2号)文件要求,经射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批准同意,以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为依据,对本院部门报废物资进行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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