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曹朱崟 张美惠)4月26日,浙江省嘉兴市召开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及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着力推动检察建议工作提质增效。
《决议》指出,检察机关要综合运用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更好发挥检察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要提高检察建议的制发质量,对于疑难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可以举行公开听证会;充分发挥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的作用,补强检察机关对特殊行业领域的监督能力。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常态化联系机制,增强检察建议的办理质效。
《决议》要求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各有关单位和组织要积极主动履职或纠正违法行为,及时书面回复办理情况。对于被建议单位无正当理由不配合调查核实和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检察机关可按有关规定将相关情况报告上级检察机关,并可向同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反映。各级政府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检察建议工作,将政府工作部门办理检察建议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根据情况,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或者专项调研等方式,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检察建议工作,督促有关机关落实检察建议。
记者了解到,在专题审议时,与会人员充分肯定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并就加强检察建议刚性、强化落实效果等提出建议。“检察建议工作深入,影响广泛,成效明显。要更多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当前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后半篇文章。”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马青表示。“政府部门办理检察建议的意识要提高,相关承办单位要提高办理的质量,形成建议的提出、办理、评估全过程闭环。”嘉兴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罗建明说。
对如何通过检察建议的办理,进一步推动相关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嘉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万乐表示,要以出台《决议》为契机,依法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建议工作。对于检察机关指出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一事一议、有议必查、有议必改”,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加以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回复,力争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对此次审议检察建议工作高度重视,去年将其列入今年重点工作。今年3月以来,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祁海龙带领市人大监察司法委成员赴各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监督检察建议制发、落实工作。
此外,嘉兴市检察机关近年来与人大、政协分别建立衔接转化机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代表建议+检察建议”协同发力,府检常态化开展联席会议,形成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良性互动。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嘉兴市检察机关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84件,推动建立长效机制73个,11起案件被评为最高检指导性、典型案例。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检察机关要坚持量质并举、以质为要,既要强化监督刚性,提升约束力,又要完善跟踪督促办理的闭环机制,确保检察建议有效落地。法院、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不断完善办理机制,推动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决议》通过后,嘉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玲慧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