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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
走进检察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2020-05-29 09:02:00  来源:正义网

  记不清是多少年前,大概是对“生活”这个词有了初步且懵懂的概念那时候起,就时不时会憧憬着将来生活的样子,在心里去勾勒天马行空的模糊图画。爱上层楼的年纪,画风自然也是千姿百态。一定要形容的话,当时的情形,就像是一个兴致勃勃的观众,在自己眼前展开成百上千的银屏,每一个屏幕里都在播放着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里,也都有一个自己。那些“自己”,有自己期待的样子,他们有的挣扎在时代潮头,透过冗杂的信息和数据寻找着商机,在形形色色的博弈中作出一个个抉择;有的辗转于仪器和试管,拥有着专注到发光的眼神和纹丝不颤的双手,在无人知晓的角落揭开一个个奥秘的面纱;还有的周游于四海天涯,在山巅上呼喊,在江船里安眠;而更多的,则是活跃在各行各业,在平凡中,闪耀着不平凡。放飞思绪,脑海里可以有一百万种可能;背上行囊,脚下却只能有一条线,或直或曲,终点通向那些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场景,正如多年来每天都会看到的那些。工作,就是生活的一部分。走进检察院是一种转折。这转折促使着我去思考一些以往不会想的东西,比如,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法律人,什么是检察人。法律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在自由边界划下的红线,是一个集群整体生长过程中在体内长出的支架。那么法律人就应该是这台工具上的螺丝钉,他安放在固定的位置,按预设好的模式运行,从而使整台工具实现其制造的初衷。而检察人,就是这架机器上的衔接和自检装置。这应当是一个严谨的职业。四年来我体验过侦查取证阶段的深究细探,也曾在审核卷宗时推敲琢磨;看见过因失足而入囹圄的嫌疑人悔恨的脸,也听过监督申请人或无奈或无助的案情阐述。然后我明白了一个事实:无论多么详尽的法条,都无法覆盖世间百态,更不能预测社情变迁。相对于永远都在变化着的客观世界,法律从来都是滞后的,司法工作也离不开权衡和自由裁量。无论哪个部门,无论什么类型,每一个高质量的案子,都是在法构建出的框架下,寻找法、理、情三者间的最佳平衡。这一点在民事行政检察领域尤为突出。如何去寻找这种平衡,是身处这个位置的我应当去探索的。在寻找平衡的过程中发现法律的疏漏,以暴露出的问题推动法律的完善。这种从实践得出的定位是对“螺丝钉”制度定位的发展,自然难免要撞到制度定位的边墙。反映到现实中,就是大量的问题,其实我们无能为力。比如从客观事实到法律事实的跨越,如何对待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同样的证据,二审改一审、再审改二审的案件大量存在;比如法律规定不完善或立法偏向性导致的正当权益受损,新的条文出台前,实务中如何去妥善把握?又如以合法形式掩盖的不法行为,以特殊手段规避的法律风险,类似案件中检察监督与独立审判的碰撞,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冲突,孰轻孰重?或许太多问题,一时的结果并不是关键,重要的是,其中的我们是否持有追求品质的态度。静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成就感会慢慢萌生;用心去办一件案子,当事人也会看在眼里。工作,也是生活,它与广义的生活是有共性的。正如“美好生活”的概念,不应该取决于外在的表现形式。汝之砒霜,我之蜜糖,生活本无所谓固定的状态,无所谓品位,评判它的,只能是生活中的人。积极的态度,不仅仅是达到美好生活的途径,它同样也是美好生活本身。就像前人很久之前说过的:此心安处是吾乡。

  编辑:于敬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