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江苏省射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检察官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实地到黄沙港镇东方村查看利民河段禁养区家禽养殖污染的整治成效。只见河面上喧嚣的白鹅不在,河水恢复了往日的清澄,空气中只留有缕缕芬芳,周边村民在河中淘洗农具,处处皆为春耕之景。
谁曾想到,就在三个月多前,四五千只鹅占据这里的大片河面,河水在此处变浑浊,河岸遍布羽毛和粪便,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恶臭。
去年九月,射阳县检察院通过开展“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发现,有群众在该县利民河的畜禽养殖禁养区从事家禽养殖。利民河为省级骨干河道,依据县政府文件规定,河岸两侧100米范围内为畜禽养殖禁养区,禁止设立畜禽养殖场。
公益诉讼办案组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实地查看、询问周边群众,检察官了解到在此从事家禽养殖的王某某是附近村民,共建有禽舍5栋,占地1600平方米,存栏家禽10460只。该养殖场不仅未办理环评手续,亦无粪污无害化处理措施,家禽粪污直排至树林间及鹅场地面上,直接影响利民河水环境和周边环境质量,附近居民意见很大,环保部门也多次要求整改,但因王某已在此养殖家禽10余年,抵触情绪强烈,始终未有实质进展。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2019年 月,该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镇政府和环保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措施,全面开展禁养区畜禽养殖整治,尽早恢复河道及周边生态环境。
接到检察建议后,镇政府和环保部门高度重视,携手成立工作小组并启动专项整治,却遇到王某某的激烈抵触,坚决反对直接关停维系一家人生计的养殖场,整治工作一时间再度陷入僵局。
保护环境的同时也不能罔顾民生,该院立刻牵头召开圆桌会议,针对矛盾焦点,多次协商寻求解决之道,并形成了解决方案:由镇政府与养殖户签订关停协议,限期关停养殖场,并转移到政府提供的适宜场所,继续从事畜禽养殖。环保部门现场指导拆除恢复工作,对水体质量持续追踪检测,直至水质恢复达标。该方案也获得了王某的认可,环境整治得以顺利开展。
“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综合施策,既保护了生态环境,也有效防止‘一刀切’损害民生,我要为检察机关点赞。”盐城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王莹君表示:“希望检察机关今后推动更多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宋翠利)